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建发局(建管中心)、市政设施管养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市市政处、市排管办、市燃气处,合肥供水集团、燃气集团、热电集团,在肥各建设、施工单位,各燃气企业:
现将合肥市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合安办〔2018〕56号)转发给你们,并要求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以及当前夏季高温、进入主汛期的气候特点,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
二、开展隐患排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各监督机构要加强施工项目安全监管,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政设施及公用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深入排查并立即整改各类隐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做好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落实作业时间要求,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和工作、休息环境。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处置能力。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通信畅通,发现事故险情及时上报,科学处置。
附件:1.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合安办〔2018〕56号)
2.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明电〔2018〕15号)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0号)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
附件: